发布日期:2012-10-09
◎王骧陆居士
凡人到歧途莫决的时候, 是最痛苦的时候, 一切疑怖恐慌, 随之而起。忽有人指示究竟, 使勿入险道, 则其人之感激诚不可名状。然又有人焉, 已入险道而不自知, 设有人指示究竟, 彼终不信。必亲到遇险时, 无处问津, 发生恐怖时, 方为之指示, 彼始信入。然又有人焉, 虽入险道, 急求指示。虽有人指示其究竟, 但多疑之劣性不除, 转因指示太易而生疑虑, 常恐受欺, 转而不信, 指示亦终无益。此三等人, 比比皆是, 甚矣度人之难也。是故世上迷人倍多, 转辗自误, 更以误人。此佛菩萨大悲心之所由启发欤?
佛说法四十九年, 种种法门, 一言以蔽之曰“为人决定”。惟菩萨每度人於未信入之始, 或勉强而行之, 佛则度人于合机之时, 不必徒劳白费, 亦无丝毫得失成败之见, 随缘启之而已。
学佛伊始, 人不独应求善知识为之决定, 亦当自己一决定也。先问自己究为何事学佛。曰为求究竟。问云何谓究竟? 则曰世间一切一切, 如苦乐事, 如妻财子禄, 终究不实, 过眼成空, 昙花一现, 终归生灭, 痛苦竟无了期。如此有也苦, 无也苦。若云一切不要, 又是落於断灭, 佛所不许。若云一切都要, 又是落於贪著, 佛又不许。因此世间快乐, 纵使十分满足, 亦只暂时的空喜, 不是究竟的安慰。在佛法又当如何决定之乎!
在解决此问题之先, 应先决定所谓苦乐者是何物。当知苦乐绝不关乎事与物, 实在关乎心。心动而立意, 随意而立义, 因义而成见, 因见而执我, 因我而自缚, 因缚而失自在, 因失自在而受诸苦。若有所得, 则曰心满意足。无所得, 则懊丧恼苦。所以制苦在先制贪, 不贪则无所求, 无所求则嗔心不起, 若不贪嗔, 自无痴疑慢邪等见。但一切总在制心, 擒贼擒王, 断苦求乐, 总在心得其主。先认识自己主人公, 为学佛最初之决定。此决定者, 不独学佛, 学儒亦如是, 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学道亦如是, 曰谷神不死, 否则流于精气神之浅说而失真道矣。耶回等教莫不如是, 曰尊其圣灵。何况包罗万有、广大无边之佛法, 以明心见性为正宗者乎。且不独佛门一法如是, 法法如是。不独一佛如是, 累劫佛佛如是。总不外最先决定乎心, 舍此更无二途, 离此别无二法。如是其平易浅显焉, 而实证之, 又若是其精深严密矣。否则一句话可以道破而无余, 不知一句话或可以道得破, 经千百世竟难以彻了。呜呼, 佛法极平常, 正因是最难, 因地不先决, 永不出轮回, 必先明乎此义, 则一切问题, 迎刃而解。
学佛不是求佛, 是求己, 求己只是制心, 学此心如佛不二, 制止其三毒, 自然启发明慧。但三毒非慧不能制。二者固孰先, 曰先制止其心乎, 抑先发其慧乎? 此一疑问也。不知能制三毒, 即是发慧, 二者相因, 不必先后。今当先得定, 由定可以发慧, 但定依乎法, 法中即含有戒, 一切念佛修密禅观都是法, 亦都是戒, 总归是制心。古人云, 制心一处, 无事不办, 佛说一切法, 为度一切心, 我无一切心, 何用一切法。
苦乐既然在心, 则不在妻财子禄焉明矣。家家有妻财, 人人有子禄, 未必家家不烦恼, 亦未必人人不痛苦。可见佛法并不废乎人事, 只是人无智慧, 有妻财子禄而不善调处。未得时, 苦於贪求; 既得矣, 又苦於不足; 既足矣, 又苦於丧失。把一切无常不实之幻境, 当作永久不灭之至宝, 岂不糊涂可怜, 颠倒可笑。若真明觉之人, 於妻财子禄, 亦不厌弃, 亦不贪求, 随缘而取, 随缘而用。正有时, 不当作永久想。丧失时, 明本来不实, 绝不懊丧依恋。这苦自然而减, 自然而灭。一次勉强, 二次生, 三次熟悉, 四次习惯, 再经过千百次往来, 自然不知不觉, 消灭於无形矣。千里之行, 始於足下, 咫尺之地, 不行难到, 人只要做, 只要发心, 无不成者。
众生之所以谓众生者, 以有烦恼障覆也, 烦恼本来不有, 只是自生自障。此缘于迷而不觉, 故要学佛。学佛者, 求觉也, 求明自心也。把此心由暗黑转光明, 由烦恼转清净, 由生死转涅 , 由糊涂转大觉, 由执著转自在, 观世间一切, 平平淡淡, 无所系著, 即修证至菩萨位, 亦无欢喜骄慢等习, 不被境转, 不受法缚, 心常空空地, 气常平平地, 意常淡淡地, 居常申申地, 无喜无怒, 亦不压制, 随缘随喜, 亦不枯寂, 此即是佛境, 亦即名佛。
学佛既以摄心为主, 则舍自心之外, 一切都属缘助。举凡研究经论, 持名修法等, 非属正文, 只是副业。近世学佛者多, 成就者少, 其所以不能成就, 原因则如下:
一者但知求佛求法求僧, 性属依赖, 忘却自求自修自证。
二者以依赖於他, 故必求最高无上之法与师, 以冀速成, 而不知实误。
三者以求最高无上故, 遂生种种分别, 而门户之见起矣。即此一事, 可以空耗时光, 匆匆老去, 一事无成。
四者以空耗时光, 久无消息, 遂又疑人谤法, 或竟退转不修。
五者终日务外, 不知痛切, 或抽空在佛堂一修, 一曝十寒, 终不得益, 有或当作消遣之事, 无关痛痒, 毕竟毫不相干。
六者於一切行住坐卧人事往来之地, 种种习气发现时, 一任其流浪, 绝不回顾自心, 故不得受用。
七者贪取於法, 以多为胜, 不能一门深入。
八者不明学佛无定法之义, 法法各有立场, 不可强同。乃不依规矩而自生法见。
九者喜分别他人之意境而自成妄, 如曰某也开悟, 某也成魔。不知称人开悟者, 即不啻自称开悟。以非开悟人不能断他人之悟与否也, 论人魔者亦然。故曰妄。
十者难遇善知识, 或以耳为目, 遇而不识。
十一者先入为主, 于法不知圆通变化, 故自甘劣小, 不敢承当。
十二者误认无明为实, 烦恼难除, 菩提惟佛独有, 我辈此生无分。
十三者以修行入善, 为学佛事业终了, 尚不知究竟了义, 又以生西为学佛唯一之希望, 尚不明如何往生之义, 故修至中途, 不能再进。
十四者误以求佛可以销罪业得福报, 而自己依旧烦恼。
十五者于自己生高慢, 于他人生疑忌, 且耻于下问, 轻于初学, 不觉自障其道。
十六者于初下手时, 不先明学佛究竟, 不先决定, 因地不正, 故入盲从。
以上诸端, 皆学者通病, 不先予决定, 其害不可胜道。我人学佛, 不妨以病人求医药为喻。如人有病请医调治, 药即是法。问何以久药不愈, 则原因不外有二: 一曰药不对症, 二曰服不如法。今久修而不得效果者, 则亦无非法不当机, 与修不如法而已。但此病其责在师, 初不为之决定, 不予以相当之法, 复不告以修法所以。更加行者不自痛切, 人情用事, 故愈趋愈远, 甚可痛也。又余常谓医生无不慈悲者, 然庸医杀人, 每自问以为无罪, 此不能不负过, 当名慈悲罪业, 尤可哀也。至病人不自痛切, 服药久不见功而不知所反, 虽有善知识, 亦无可如何矣。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