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佛教居士林建设

发布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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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林是近现代在家佛教徒修习佛法的场所和一个组织。1917年11月,沈惺叔、王与楫、陈宪居士等,访问王一亭居士和普陀山了余、太虚法师等,商谈发起佛教居士林组织,以团结广大在家教徒,更好地修习佛法和弘法利生。1918年3月,由沈惺叔等于上海锡金公所请王与楫讲演佛法,并于同年11月,在上海锡金公所正式成立上海佛教居士林。这是中国也是全世界居士林的滥觞,现在居士林已遍于亚洲各地。其实在近代以前,古代的在家居士组织的莲社、念佛会等结社组会也类似近现代的居士林组织,只不过是其规模、组织、贡献等不如近现代居士林突出罢了。而居士林这一名称的提出是近代的事。

  中国自从1918年11月在上海正式成立第一个佛教居士林以来,各地纷纷响应,许多大、中城市成立了居士林组织,有的城乡也成立了居士林组织。但解放后,由于受到极左路线的影响,大多数居士林被关闭、占用,再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居士林便销声匿迹了,我国三大城市北京、上海、天津的居士林也不复存在了。十年浩劫后,一些居士林开始活动,近几年来居士林的数量有一定的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居士林有三十多个,其中上海居士林规模较大。有些居士林在弘法利生事业中成绩斐然,得到了教内外的好评和赞叹。



  一、加强居士林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现在国内居士林组织虽有几十个,但好多几百万人口的城市连一处居士林都没有,中、小城市和乡镇更可想而知,这对于十二亿人口、被称为第二佛教故乡和具有悠久的佛教历史的中国来说是微乎其微,少得可怜,甚至好多人连居士林这一名称都没有听说过。所以推广居士林建立工作是我们佛教界迫切的任务。

  其次,由于在家佛教徒大多数都参加一定的社会工作,业余时间较少,家庭、工作中的琐事较多,不可能放弃工作到寺院闻法和修持,又好多寺院没有做好辅导居士学佛的工作。所以建立起居士林组织,既可使在家居士做好本职工作,又可使在家居士修习好佛法,做到工作和修持双丰收,这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不废世间法,又不违出世间法,所以我们应大力提倡居士林建设。

  其三,佛教四众以在家居士人数最多,有人估计达95%,占佛教徒总数的大部分。从历史上观察,在家居士也是占佛教总人数的大部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佛教对在家学佛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广大在家佛教徒长期以来处于“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的状态,使占佛教徒总人数大部分的在家信徒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护法作用,以至整体佛教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受到很大的影响。我们知道,在家信徒不仅人数多,而且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中,如果把他们组织起来,其作用肯定是惊人的。过去如果我们重视到这一点,也将少发生“三武一宗”法难和近代二次的“废寺兴学”那样事件,至少也可以说不至于产生那么大的破坏性。另一方面,在家信徒由于长期处于“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很多人自己的修持带有相当大的盲目性,迷信、邪信的成分较多,使信仰失去了方向,修持也走歪了道,既损了自己的修行,也坏了佛教声誉,这些成分一代一代传下去,甚至造成恶性循环,使在家佛教信徒的素质大大下降,从而也影响了整个佛教的形象。所以说在家信徒“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其四,晚近以来,许多大德对在家信徒无组织的状态都有深刻的认识,每每强调建设在家佛教的重要性。太虚法师在许多言论中都强调建设在家佛教的重要,并参与了第一个佛教在家组织——上海佛教居士林的发起工作。太虚法师还在武汉汉口建立了相当规模、人数众多、颇有影响的汉口佛教正信会这一在家组织。近代净宗泰斗印光法师曾任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大导师。近代法门龙象如太虚、圆瑛、弘一、印光、谛闲、能海、兴慈、常惺诸法师都到当时佛教一大中心的上海两大居士组织——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和上海佛教净业社讲经弘法,可见大师们对居士林组织的重视。十世班禅大师生前曾于1982年5月14日在中国佛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开幕式上讲话指出:“对在家的信徒,我们佛协注意得不大够,以后也要重视居士林这类在家佛教徒组织,他们比僧侣人数多,对宗教事业来说更重要,僧侣毕竟是少数。要给在家的信徒提供一些学习机会和宗教活动场所,这个问题应考虑。”可见班禅大师生前对居士组织的高度重视。赵朴初会长也说过:“从某种意义来说,今天培养在家人才比培养出家人才还要急迫!”所以加强在家佛教的建设既重要又十分紧迫。

  其五,佛教居士林组织是一个既适应社会时代需要,又符合佛教教义的创举。居士林组织可使在家信徒团结在一起,互相磋商修持中的问题,共同研究教义,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可以发挥其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护持佛法,更好地参加弘法利生事业。居士林可开办佛学讲座,印赠经书,创办研究班和禅定班等活动,弘扬佛法。还可创办医院(医疗所)、幼儿园、养老院等,可从事救灾济贫等各项社会慈善事业,体现佛教的慈悲济世精神,提高佛教在社会中的地位。从历史和现状来看,不少居士林在弘法利生事业中成绩斐然,得到了教内外人士的赞赏,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例如:解放前的上海二大居士团体曾成立难民收容所、净业教养院,并创办小学,为贫者施医给药、施米施衣、施棺木等,并举办各种佛教文化事业。再如现在的上海佛教居士林举办多种弘法活动,宁波居士林到监狱传布佛法,合肥居士林筹建“佛慈诊所”等。所以今天提倡居士林建设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有重大意义。

  二、居士林建设的一些具体问题

  一、名称问题:在家佛教组织最好能用居士林这一名称。一者标上居士林,人们便知道这是在家居士组织,二者以求在家组织名称的统一性,便于称呼和管理。过去,有的在家组织如净业社、佛学社、莲社、念佛会等,现在若恢复最好能改为居士林这一名称。在教内一般可简称“居士林”,对外要加“佛教”二字,即“佛教居士林”,因为许多人对居士林概念不清楚,再者道教在家信徒也叫居士,加上“佛教”便于区别。

  二、地点场所:居士林的地点应设在市中心,方便信众,有利于林友经常集中参加各种活动。大、中城市的居士林若由于市中心地皮和房屋昂贵无法购置,也要将居士林设在离市中心不远和交通方便的地段。

  居士林房屋的落实是居士林这一组织办公和居士们举办各种活动的先决条件,具体有如下几种办法,供大家参考:①要求退回房产:历史上已有居士林组织并有房产的,解放后被占用的,可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归还房产;因改建和其它原因无法退回的,可要求政府部门和占用单位适当补偿,我们用补偿款重购或重建。②购地皮新建:资金不够雄厚,可先购地皮先建一层(应有三层基础),待今后有资金逐步建第二层和第三层。③假借寺院庵堂:相当一部分市区和市郊寺院庵堂房舍较多,居士林可征得寺院同意后,借用其中部分场地。④租用:我们可租用民房或市区、市郊的寺院部分房屋开展活动。⑤有些寺庵由居士林出面修复:有些寺庵无力修复并无出家人住持,我们可以加以修复并作为居士林林址,可同时保留寺庵之名。如福州居士林就是由居士林出面修复市区乌山一座旧庵,而作为本林林址。

  三、殿堂设置:新建或今后准备建的居士林殿堂不必模仿寺院众多殿堂的形式,因为居士林建在市中心或市中心附近,地皮往往昂贵,模仿寺院的殿堂建制和格局必花很多的地皮资金和建设资金。居士林应以大雄宝殿和法堂(或称讲堂、会堂、礼堂)为主要殿堂,其他殿堂(如天王殿、地藏殿、观音殿、弥勒殿)可省略。大雄宝殿是供居士们举行课诵佛事的地方,而法堂是供居士们集会、听经、念佛的场所,这两个殿堂必不可少。居士林还应设佛教图书馆或阅览室,一些经书可外借的可采取押金办法进行外借,并限期归还,以提高信众的佛学水平。除此以外居士林办公室也是不可少的,办公室每天至少要安排人值班。居士林的殿堂不必象寺院殿堂那样建得很精美,力求实用大方的原则,这样可节省大量资金。居士林不必把它建成旅游点,而成为居士修持活动场所足矣。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有居士林综合楼(三层)之想法,今提出供大家思考。建三开间三层楼一座,有条件可建五开间或七开间。建三层占地面积少,实惠经济,适宜于城市。具体安排如下:第一层中间一间做为大厅,大厅后壁应供维摩诘居士像,大厅中央应设置一些桌子(正方形或长方形),平时拼连起来可供林友在桌上读阅经书,有时可作会议之用,有时拆开可供林友人数多时午餐饭桌之用,一举三得。大厅左右两壁可挂些佛教刊物,或在大厅左右两侧放置小桌子,小桌子上排列或装订些佛教刊物。大厅左右二大间可作为办公室和小厨房之用。第二层为大雄宝殿,供林友举行佛事课诵之用。第三层为法堂,法堂应排有椅子供居士坐用,法堂应设讲台,讲台上设黑板,供讲经说法板书之用,黑板上方应供本师释迦牟尼佛说法图。法堂中间可排桌子,有时可作为教室之用。法堂讲台两侧或法堂左右两侧可放置经橱,供奉经书,这样法堂又可作为藏经之处。殿堂内力求实用、宽敞、大方的原则,塑像不必如寺院那样多,一层大厅供维摩诘大居士画像,三层法堂供释迦牟尼说法图,二层大雄宝殿中间一间佛龛上供释迦佛或三世佛(释迦佛、药师佛、阿弥陀佛),左右两间佛龛上供四大菩萨像(观音菩萨、地藏菩萨、文殊菩萨、普贤菩萨),大雄宝殿两侧可不必供十八罗汉像,我们汉地大多数是大乘佛教,再说塑十八罗汉像需资金较多,又占面积,若需要可画壁画或挂画像供奉。

  四、机构设置:居士林的机构应设立林友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选出“理事会”,再由理事会产生“常务理事会”,在常务理事会中产生林长、副林长、秘书长及林中各部负责人。代表大会应一年或二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一季度召开一次,每月还应召开一次林长、副林长和各部、室负责人的办公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现将一般居士林(中型)各部机构分述如下:①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收发、订阅报刊、收藏报刊、书信来往等。②财务组:负责本林财务收支。③弘法组:负责安排讲经说法和举办各种活动。④后勤组:负责林内的后勤总务工作。⑤联络组:负责联系林友的工作。有的居士林规模较大,可增设一些部门。例上海居士林除设教理学习组(办有星期讲座、佛经研习、佛学图书馆等)外,另有修持组、综合服务组、藏传佛教密宗研习组、法相研究组、青年学佛组、代赠经书组等。规模很小的居士林可不必设组,但要指定一些林友负责各部的工作。居士林组织应按僧团的六和敬精神进行工作,处理林务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林友之间、居士与林中领导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

  五、日常活动:居士林有条件的要坚持朝暮课诵,应多举办佛七、禅七、拜忏等活动,晚上应举办念佛会,应常恭请法师居士举办讲经、讲座活动。每个星期天应举行星期讲座、念佛会,利用星期日举行活动,方便参加工作的林友,使活动更具有普遍性。星期日上午和下午用45分钟或30分钟念诵阿弥陀佛圣号,再接下去用1个小时进行讲座,最后用45分钟或30分钟念诵观音菩萨圣号。这是利用星期日、休息日举办一次既有讲座内容又有修持特点的活动,居士林应大力提倡,每个林友都要参加,使在家居士能有一个固定的学习教义和修持的时间。星期讲座、念佛会可以为上午初机,下午中机两次活动,应机施教,提高效益。星期讲座念佛会既可让林友学习到佛教教理和常识,又可使林友参预实际的念佛修持活动,一定会受到广大林友的支持和欢迎。有条件的居士林可开设佛学研究班,培养居士接班人。也可利用晚上业余时间举办佛教学习班,提高信徒素质。除此以外应多举办一些弘法利生事业;扩大居士林的知名度(好多人不知居士林这一名称和意义),改变社会一些人对佛教的不正确看法。如宁波佛教居士林近来到监狱宣传佛法,为向社会弘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居士林应创造条件设立慈善会,开展赈济灾区、困难户和残疾人等活动;还可设立放生会和义务助念团;定期组织林友举办朝山活动;可经常举办学修心得交流会,提高佛学水平,提高修持效益。

  六、林友管理:①入林手续:迟入林的林友需已入林的林友1人介绍,并填写表格(年龄、姓名、性别、住址、文化程度、是否归依、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等),便于居士林管理。道德方面无有劣迹的需入林者,可批准并发证件。林友应每月或每季度向本林交缴会费,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半免或全免。②林友应遵守林员守则和纪律:入林后的林友应遵守林员的守则,积极参加林中举办的各种活动,每星期应参加一次星期讲座、念佛会。③林友的义务和权利:入林的林友应处处关心支持居士林工作,积极参加居士林举办的各种活动。同时林友可享受本林林友的权益。林友生病住院,本林应派人员前往看望慰问。经济发生困难,由本林给予一些补助,也可发动林友捐献,发扬佛教慈悲济世教义,体现林友互助友爱精神。林友有权向本林工作人员提建议和意见,有权询问林中的工作事务,包括财务收支情况。林友重病弥留之际,本林应派人员举行助念活动,林友归西后应派一些林友参加葬礼活动,并由本林送花圈或其它丧仪,封龛或盖棺时未延请出家人举行佛教仪式的,本林可派人按佛教仪式主持其事。④大、中居士林分片设组:大、中居士林为了便于管理或联络,可按居士居住的地点划分片区,每片设一组长和副组长,居士林临时举办的话动由分片组长、副组长负责通知,林友有事也可与分片组长、副组长联系。

  七、内外关系:居士林是佛教在家信徒组织,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佛教协会的领导和指导,多反映情况,加强联系。寺院为了便于联系经常来寺参加活动的在家信众而组织的居士林,寺院应提供一定的场所,此属寺院下属的一个组织,应接受寺院的领导。非属寺院发起的居士林与寺院的关系是平等互助的。居士林不应自视清高,若与寺院互不来往,这样会造成不团结的局面。居士林应延请附近寺院的法师担任导师之职,指导居士的修持。例上海居士林就聘请明?法师、真禅法师、清定法师担任本林导师,海外的居士林也有延请寺院法师为导师之举。寺院中的法师应常来居士林举办讲经、讲座等活动,指导林中工作。居士林应加强同寺院的联系,经常与寺院联合举办活动,保持密切关系,居士林应到寺院举行斋僧等供养僧宝的活动。

  八、经济情况:①经费来源:每月可向林友收缴会费,同时可接受林友的捐献,对于经济困难的林友可免费。居士当以修持自净为本,保持法务活动的纯洁性,以如法、依教为准则。如上海佛教居士林每年在药师圣诞日举行“寿星会”,由寿星们自己诵念《药师经》和药师如来圣号;另一项是为新亡林友诵念《地藏经》追荐超拔,参加者都是亡者生前净友,一律自愿,不取报酬。上海居士林推出的这几项以修持自净为目的的活动是值得大家效法的。②居士林中的工作人员最好不要领取林中的补贴费,如宁波佛教居士林的108位义工,为林服务不取分文,是值得我们推广和学习的。但有些林友工作能力强、工作积极,家庭经济又困难,且林中需人手的可领取林中的报酬,以维护生计。报酬视林中的经济收入和工作量及本人经济状况来定。③林中要力求开展弘法利生事业,经费付出前要有一个预算,不要带盲目性,要统筹安排,视经费多少安排弘法利生事业的次数和规模。④林中应设会计、出纳,要有正常的财务制度。每月或每个季度应向林友公布林中收支情况,增加透明度,并做到节用并重。⑤为增加居士林收入,可办一些具有佛教特色的实业,例如香厂、法物加工厂和素食馆等。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浅见,供大家参考。最后让我们共同把居士林建设成在家菩萨的庄严道场,为正法久往和佛法复兴多做贡献。

 来源: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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